政策问答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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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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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暂行办法》分为七章,共五十二条 -
《南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依据是什么?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豫政办〔2023〕40号);(四)《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6〕170号) -
《南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否会出现类似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烂尾、无法交付情况?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为了满足工薪阶层刚性住房需求而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政府兜底,国有企业实施,且实行现房销售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主体或运营公司的监督管理措施有哪些?
为了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配售和管理,实施主体或运营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是擅自更改配售价格或收取除政府规定外其他费用的;二是擅自销售或委托中介机构代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三是擅自占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的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购房人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如何处理?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采用瞒报、虚报等手段骗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已获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的,取消其申购资格;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未交付的,解除购房合同;已交付的,由运营公司回购,按同时期同地段的市场租金收取房屋使用期间占有使用费和折旧费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申购家庭无正当理由,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或者已签订买卖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又申请放弃的,如何处理?
申购家庭无正当理由,公开摇号后未按规定选定房源,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选房确认书或购房协议,或者因自身原因导致签订的购房协议被解除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未进行选房的取消在摇中项目的选房资格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是否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
按照相关政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享有商品住房同等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回购价格如何计算?
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住房折旧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申请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无贷款、无抵押、无租赁、未设立居住权、无法律纠纷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购房人有哪些情形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回购?
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回购:依申请回购:(一)购房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全体家庭成员户籍迁往外地的;(二)购房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需筹措医疗费用的;(三)国家、省、市规定可以回购的其他情形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否继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按照关于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离婚析产,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原房屋性质不变,退出一方符合条件的可另行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否抵押?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进行除房屋按揭贷款外其他抵押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能否上市交易?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否办理权属登记?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并录入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否需要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购房人能否使用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购房人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项目配售开始后,如何确定购房家庭和选房顺序?
项目配售开始后,通过两轮摇号确定购房家庭和选房顺序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的购房家庭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是否需退出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公寓的购房家庭,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可续租到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后延期6个月(给予装修搬家准备时间),按规定腾退原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
《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养老保险时限如何计算?
主申请人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所在地城镇户籍不满6个月的,在申请时须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所在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