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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购房人有哪些情形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回购?

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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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房产由运营公司回购:

依申请回购:

(一)购房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全体家庭成员户籍迁往外地的;

(二)购房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需筹措医疗费用的;

(三)国家、省、市规定可以回购的其他情形。

其他回购情形:

(一)购房人在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间购买商品住房的;

(二)因婚姻、继承等原因造成一个家庭持有两套及以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

(三)因婚姻、继承等原因造成一个家庭持有除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外,仍在南阳市主城区拥有其他自有住房的;

(四)被司法机关裁定贷款违约的或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需处置该套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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