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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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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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中,不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
《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仍按《南阳市物价局关于南阳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宛价房函〔2005〕38号)和《南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阳市城区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宛价房函〔2009〕10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
《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中,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方式是什么?
(一)居民的征收方式1.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抄表到户的居民户,由税务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代收,居民户在缴纳水费时一并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首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征信息进行普查,并汇总报送至城市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对应征信息进行核定后,推送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城市管理部门推送的信息,通过涉税渠道征缴入库;缴费义务人或者代收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到办税服务场所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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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费),是指用于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临时收集点)收集、运输至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区内清扫保洁和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垃圾中转站(临时收集点)所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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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城区(卧龙区、宛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市职教园区)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交通营运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所有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的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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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2005年起开始依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008年制定了《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宛政〔2008〕24号),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2022年经市政府公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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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各部门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办法》对相关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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