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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9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30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6〕39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2023—2035年)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宛水计建〔2026〕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中心城区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指导我市中心城区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补齐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综合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安全运行。

三、你局要会同各区政府(管委会)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要科学确定近远期建设时序目标任务,系统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规划落地见效,为巩固提升中心城区防洪排涝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四、《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施时不得随意变更或违反。若确需调整,由你局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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