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镇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镇政土〔2026〕2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泰山庙村集体耕地0.1763公顷、其他农用地0.1132公顷,共计0.2895公顷,作为镇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镇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xlsx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