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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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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5月18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凡决策草案未履行法定程序或程序不合规的,一律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各单位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及解读材料,明确征求意见的期限与方式。要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广泛吸纳民意,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三、市司法局应围绕目录所列决策事项,对各责任单位程序履行实施全环节指导与监督。目录采取动态调整机制,如因实际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决策事项,责任单位应充分论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后予以调整。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南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市应急管理局

第三季度

2

南阳市“十五五”高水平开放规划

市商务局

第三季度

3

南阳市“十五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市中医药管理局

第三季度

4

南阳市“十五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三季度

5

南阳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第四季度

6

南阳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第四季度

7

南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季度

8

南阳市“十五五”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季度

9

南阳市“十五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市农业农村局

第四季度

10

南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专项规划

城市管理局

第四季度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计划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全市中心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起草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立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按时保质提交送审稿、起草说明等材料,为审查、审议工作预留合理时间。在起草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评估论证,切实提高起草质量,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突出南阳特色,确保立法内容务实管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政府立法工作,按时对立法项目征集意见进行反馈。

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计划进展情况,认真履行立法审查职责,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6立法计划

市政府规章正式项目(1件)

序号

名称

类别

起草单位

起草报送时间

1

《南阳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制定

市气象局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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