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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73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6〕5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
第二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省政府豫政土〔2026〕195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区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4.8049公顷(其中:耕地3.6972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473公顷,共计4.8522公顷(其中:耕地3.6972公顷),作为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3.6972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区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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