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办法,就是和改革办深度合作、一起发力。一边是天天跟企业打交道、懂企业需求的营商环境部门,一边是能统筹全局、协调各个部门、说话更有分量的改革办,这俩部门搭班子、互相配合,才能打破改革的瓶颈,让营商环境的改革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效果。
为啥营商环境改革,单靠一个部门干不动?
优化营商环境真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单独搞定的事,不像一个人干自己的本职工作,它更像一场“大合唱”,发改、市场监管、税务、政务服务这些部门,都得跟着一起发力、配合好才行。不管是简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还是让惠企政策不用企业申请就能自动享受,又或者解决企业办事“跑好几趟、交好几份材料”的麻烦,少了哪个部门的配合都不行。
但实际情况是,各地的营商环境局、办,作为专门推进这事的部门,大多都比较“弱势”。一方面,它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落实政策、梳理办事流程、收集企业的问题,没有权力去统筹协调其他职能部门,面对部门之间的利益纠葛、流程壁垒,常常没辙——想简化一个审批环节,跟相关部门沟通半天,也未必能达成一致;企业反映的问题涉及好几个部门,想协调着解决,却没足够的力度打通中间的“堵点”。就像浙江杭州萧山区有个企业主,办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得跑好几个部门,要是没有专门的协调机制,想一次办完根本不可能。
另一方面,营商环境改革的事又杂又多,既有大的制度设计,也有小的服务细节,有些改革还得打破原来的工作模式、调整部门的职责,单靠营商环境部门那点力量,根本推不动深层次的变革。这种“单打独斗”的方式,不仅耽误改革进度,很多有价值的改革尝试,也没法形成体系、推广开来,最后只能不了了之,陷入“想改改不动、改了没效果”的僵局。
优势互补:改革办和营商环境部门,为啥联手就能行?
各地的改革办,本来就是统筹推进全市、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部门”,它的职能和资源优势,正好能补上营商环境部门的短板。这俩部门合作,本质上就是“专业”和“统筹”的结合,是“一线实践”和“顶层设计”的联动,能起到1+1大于2的效果。
从改革办的角度来说,它最需要的就是好的改革项目、亮眼的改革成果,而营商环境改革,正是最能体现改革成效、最贴近企业和群众的领域。最近这几年,国家一直强调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还明确要求健全部门协同机制,解决企业办事的堵点难点,这也给改革办和营商环境部门的合作,提供了政策支持。改革办手里有统筹协调的权力,能协调各个部门打破壁垒、拧成一股绳,让那些写在纸上的改革举措,真正落地执行;而且改革办有丰富的改革经验,擅长提炼总结,能把营商环境部门那些零散的改革尝试,整理成系统、规范的经验做法,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甚至有机会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其实每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国案例里,很多背后都有各地改革办统筹推进、提炼总结的影子。
从营商环境部门的角度来说,跟改革办合作,就能解决“协调难、推进难”的问题,有了强大的“后盾”。改革办一介入,就能推动其他职能部门主动配合营商环境改革,还能把营商环境优化纳入部门的绩效考核,逼着各个部门认真履职;另外,借助改革办的平台和资源,营商环境领域的改革尝试,能获得更多关注和支持,一些小的创新举措,能快速升级成系统性的改革,一些局部的实践经验,也能快速推广到整个地区。比如内蒙古杭锦后旗搞的建设项目“一天拿多证”改革,就是靠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由改革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才打破了部门壁垒,大幅提高了审批效率。
这种互相成就的合作模式,既解决了营商环境部门“势单力薄”的问题,也给改革办提供了优质的改革素材,真正实现了双赢。
实际怎么干?两种方式,各地都有现成经验
现在很多地方,已经摸索出了不少改革办和营商环境部门合作的好办法,其中最值得借鉴的,主要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整合职能,统一推进。有些地方直接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整合到改革办,由改革办统一负责营商环境改革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和案例提炼,真正做到“一套班子、一套机制、一抓到底”。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能彻底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把改革办的统筹优势和营商环境工作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避免出现“多头管理、互相推诿”的情况。最典型的就是浙江省,它没有单独设立“营商环境改革局”,而是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依据,由省委改革办和各级实体化的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统筹推进,让营商环境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同步推进,很多改革举措都入选了全国案例,给其他地方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第二种:联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暂时没条件整合职能的地方,就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动机制,让两个部门优势互补。比如,建立定期沟通会商制度,由改革办牵头,营商环境部门具体负责,定期梳理改革中遇到的堵点、研究解决办法、协调部门之间的诉求;建立改革项目共推机制,营商环境部门负责摸清企业的痛点、提出改革需求,改革办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改革落地;建立案例共炼机制,改革办指导营商环境部门提炼改革亮点,一起打造改革案例,申报全国创新实践案例。广东江门市就是这么做的,市委改革办牵头,选出了10个有代表性的营商环境改革案例,在全市推广,这些案例里,既有海关、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创新做法,也有改革办统筹协调的成果,真正实现了“一个地方创新,整个地区受益”。
不管是整合职能,还是联动协作,核心都是“协同”两个字,就是让改革办的统筹力,加上营商环境部门的专业力,让营商环境改革从“被动推进”变成“主动作为”,从“零散尝试”变成“系统推进”。
总结:联手发力,才能破解改革难题、筑牢发展根基
优化营商环境这件事,没有终点,改革创新也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在咱们国家的营商环境,虽然比以前好了很多,但还是有较大提升空间,还需要聚焦企业的需求,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办事的堵点难点。各地营商环境改革遇到的“协调难、推进难”,本质上就是改革力量太分散、缺乏统筹的问题,而跟改革办深度合作,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
改革办有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营商环境部门有扎根一线、了解企业需求的优势,这两个部门联手,既能让改革举措更贴合企业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也能让改革推进更有力度、更见成效。同时,通过改革办的提炼总结,各地在营商环境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能快速变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甚至入选全国案例,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地方智慧。
未来,只要持续深化改革办和营商环境部门的合作,打破部门壁垒、凝聚改革合力,就能推动营商环境改革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打造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办事更省心、更舒心,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