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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5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唐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6〕36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唐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唐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报唐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唐政文〔2026〕11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桐河乡申老家村集体耕地0.2232公顷,共计0.2232公顷(其中耕地0.2232公顷),作为唐河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管控要求。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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