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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5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3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淅川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6〕3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10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淅川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淅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淅川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淅政土〔2026〕4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寺湾镇上街村园地1.2132公顷,农村道路0.0178公顷,合计1.2310公顷,作为淅川县2026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管控要求。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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