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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以检察之力护一方生态

发布时间:2026-03-04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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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让我们村1000多名群众告别了拆解污染困扰。”近日,唐河县城郊乡某村群众在拆解污染整改效果评估现场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2025年10月,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公益诉讼服务绿色发展专项监督中发现,多个短视频平台账号持续发布唐河辖区用户的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车辆的视频、图片。经调查核实,上述短视频平台账号的用户系该县城郊乡某村村民冯某,其自2022年5月以来长期组织他人在唐河县周边及湖北省襄阳市等地收购报废机动车后,在城郊乡某村木材厂内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囤积、倒卖活动。

检察官经咨询专业人员了解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固体废物,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随意倾倒、焚烧或处置不当,会对土壤、水体、大气造成严重污染,直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身体健康。2025年10月25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办案检察官联合检察技术人员,通过调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数据,结合平台查询、实地摸排、数据比对碰撞等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商户底数,精准锁定非法拆解、垃圾乱堆乱放等污染线索,初步查明19家商户未取得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存在违规拆解、随意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对此情况,唐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机动车拆解领域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监管边界不清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厘清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分别于2025年11月6日、11月16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唐河分局、唐河县商务局和属地乡政府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各自依法履行污染环境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查处违法经营者,督促涉案经营者依法规范收集、储存、处置固体废物,对拒不整改的经营者依法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和属地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非法拆解、危险废物处置、垃圾清理等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两处,依法取缔非法回收、拆解点17处,清理转运拆解固体废物700余吨,修复被污染土壤19处8000平方米,督促整改各类环境问题80余个。同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相关短视频平台的唐河辖区用户下架违法广告视频80多个、图片400余张。

专项整治期间,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全程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实地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成后,2月25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行政机关代表开展整改效果评估,举行听证会,确认污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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