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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2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6〕7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召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南召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南召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政土〔2025〕82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南召县白土岗镇等3个乡镇姬村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0.4128公顷、园地0.3291公顷、草地0.287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4公顷,共计1.0534公顷(无耕地),作为南召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南召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xlsx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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