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府文件 > 宛政土 > 2026年
分享:
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1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桐柏县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6〕1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桐柏县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桐柏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桐柏县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桐政土〔2025〕30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桐柏县固县镇等2个乡镇魏岗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2930公顷、林地0.66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72公顷,共计0.9802公顷(其中:耕地0.2930公顷),作为桐柏县2025年度第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

二、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7日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