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南阳市天冠水处理公司二期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建成投运,但截至督察时项目尚未开工,城区每天约有5—8万吨污水通过应急处置设施处置,出水达不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要求。
二、整改措施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4年完成南阳市天冠水处理公司二期(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主体工程量50%,2025年12月底前建成投运,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提高20万吨/日。
(二)在南阳市天冠水处理公司二期项目建成投运前,加强十二里河8万吨/日超磁+深度生化处理应急处置设施运行监管,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2024年3月开工建设,规划用地246亩,总投资13.14亿元,设计规模20万吨/日,包括污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理工程、供配电工程、自动化工程、配套厂区管线、绿化、道路、除臭、中水回用泵房、厂外管线、连通泵站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已于2025年12月建成通水试运行。
(二)在南阳市天冠水处理公司二期项目建成投运前,采用自动在线监测与人工采样相结合的方式,实时对十二里河应急处理设施追踪水质指标和污染物浓度,人工采样工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按每周一次的频率开展水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为水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数据异常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工艺或投加常规药剂,确保达标排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 系 人:吴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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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