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探索建立土地供应新机制 打开自然资源配置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6-01-16来源:镇平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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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镇平县结合县情实际,探索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工作机制。通过开展作价出资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以及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资产等方式,推动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集约,推动已批未供土地高效利用和低效闲置土地资产盘活利用,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该县通过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在与住建、国资等部门和国有企业反复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镇平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办法(试行)》,明确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工作目标、适用范围、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为探索施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对使用划拨土地的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等公共服务项目,其用地作价出资(入股)方案报经政府批准后,由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和用地单位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企业之间划转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由划入方通过作价出资(入股)有偿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县政府先行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由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和用地单位(划入方)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合同》。

积极向企业宣讲作价出资(入股)供地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和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的惠企政策。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发改、工信、国资等多部门联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工作机制,一体推进相关工作。每一宗闲置土地的位置、面积、性质、权属、闲置时间、闲置原因核实清楚,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试点推进。本着先行先试、合法合规的原则,逐企业调研其发展规划和用地需求,逐地块研究土地处置路径和操作方法,实行“一地一策、一事一议”。

截止目前,镇平县已完成作价出资(入股)土地27宗,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面积1490.25亩。供地新模式的推广,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了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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