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红阳锻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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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注册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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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法定代表人 | 付国涛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宛环社审[2026]01号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 |
| 许可证书名称 | |
| 行政许可决定文号 | 宛环社审[2026]0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编号 |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6-01-15 |
| 有效期自 | 2026-01-15 |
| 有效期至 | 2029-01-15 |
| 许可内容 | 南阳市红阳锻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1300745764371X)关于《南阳市红阳锻造有限公司矿车油气悬挂支座军民两用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许可机关 | |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300745764371X |
| 数据来源单位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1327MB1P475756 |
| 许可状态 | 有效 |
南阳市红阳锻造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15来源: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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