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2来源: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执法部门在收到违法建设线索后,将及时立案并全面收集证据;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改正或没收等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同时告知其法定权利。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拆除或改正决定,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强制拆除;对需要没收实物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没收的财物移交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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