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主要有4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队伍建设。明确新老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队伍建设发展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明确建队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第二个方面,教育管理。明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队伍属性、人员身份、管理主体,明确日常管理、人员招录、岗位等级、职业资格、培训晋级和人员退出方面的政策支撑。
第三个方面,执勤训练。明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体系,统一调度指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战备、训练、调度、工作、生活秩序。
第四个方面,综合保障。明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预算经费、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职业健康、职业保障、伤亡抚恤、车辆交通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