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缩短审批工作流程,激发主城区土地、规划管理机制活力,提高审批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南阳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全面梳理、深入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征求各区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缩短审批工作流程,激发主城区土地、规划管理机制活力,提高审批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南阳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南阳市赋予区级主城区部分土地规划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全面梳理、深入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充分征求各区意见的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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