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宛政问答 > 部门 > 市财政局

《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配套费减免政策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南阳市财政局

分享:

城市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根据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或财政部关于减征、免征城市配套费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征收部门提出减征、免征城市配套费申请。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