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的起草严格遵循了国家及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
4.《河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5.《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6.《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南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10〕8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