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水利部确定河南省等七省份作为全国水权改革试点。为推进水权改革工作,省“五水综改”领导小组确定南阳市作为省水权改革唯一试点市,明确“选择南阳市作为区域试点,唐白河流域作为流域试点,探索做好水资源确权工作,推进区域确权、用水户确权等工作”,明确该项工作由河南省水利厅、南阳市政府牵头负责。2024年8月,河南省水利厅、南阳市政府联合印发《南阳市水权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作为试点方案的重要配套制度,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南阳市初始水权分配办法(试行)》《南阳市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市司法局法制审核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征求了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意见。而后根据市政府相关科(室)的指导,将上述两个《办法》对照省相关文件去重后,进一步细化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最终整合为《南阳市用水权分配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