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职责分工闭环
一是明确核心机构职能。细化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安防委)及办公室(市安防办)职责,将市安防办核心职能聚焦组织灾情会商、协调解决灾害救助重大问题、统一调度灾情动态、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损失综合评估等关键领域,实现“职责清单化、工作闭环化”,与省级防减救灾办职能精准衔接。
二是优化救灾工作组设置。结合省级“调整工作组职责及成员单位”要求,对9个救灾工作组进行适应性调整。充实灾情管理组力量,新增国网南阳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强化灾区电力设施损毁统计;调整物资保障组成员分工,明确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市级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分工与省级工作组职责匹配;规范工作组整合机制,明确当本预案工作组与其他市级专项预案工作组重叠时,可按“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原则整合,避免职能交叉,提升协同效率。
三是完善专家支撑机制。依托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组建自然灾害救助专项专家团队,涵盖气象、地质、建筑、医疗等8个领域专家,重点为灾情评估、应急响应决策、灾后重建技术把关提供支撑。
(二)规范灾情信息管理,健全统计报送机制
一是压实灾情报告责任。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县—乡—村”三级灾情报告网络,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规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接到灾害报告后2小时内须报市应急管理局,市级接到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报告后,第一时间通过国家应急指挥系统报省应急管理厅,同时电话同步报备。
二是落实“先报后核”原则。针对“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管理”,明确突发性灾害中,若死亡、失踪人员信息认定困难,灾区应急管理部门须先按“先报后核”原则上报,后续根据公安、卫健等部门认定结果补充核报,避免因信息核实延迟导致迟报。同时建立跨部门信息比对机制,由灾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公安、自然资源、卫健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对争议数据联合调查出具报告。
三是完善特殊场景报送流程。细化极端条件下的灾情报送方式。当灾区出现断电、断路、断网等情况时,可先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方式上报核心灾情(如死亡人数、转移安置人数),网络恢复后24小时内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补报;针对干旱灾害,按省级“定期续报”要求,明确非应急响应期间每10日续报1次,启动省级响应后每5日续报1次。
(三)优化应急响应机制,推动救助关口前移
一是调整响应启动程序。推动救助关口前移。当气象、水利等部门预警显示可能发生较大以上灾害(如预测降雨量超百年一遇),经市安防办会商研判可能达到响应条件时,可提前启动预备响应,预置救灾物资、派出工作组,避免“灾发后才启动”的被动局面。
二是降低响应启动条件。严格对标省级“调整启动指标”要求,对四级响应条件进行优化。将原“死亡人员”指标统一调整为“死亡和失踪人员”;将“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调整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强化“双需求”考量。
三是优化响应措施导向。按照“从部门导向向工作导向转变”要求,重新梳理各级响应措施。四级响应聚焦“基础救助”,明确以市安防办为主导,重点开展灾情核查、物资调拨、生活保障3项核心任务;一级响应突出“全域统筹”,按工作模块分类部署,避免按部门罗列措施导致的职责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