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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南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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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每隔两年应当组织一次全面清理。定期开展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修改、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不断提升政府制度供给质量,充分保障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24年统一部署,要求对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2025年1月省政府公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计划,2025年上半年完成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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