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背景:
一是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次调整是南阳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二是解决基层执法现实问题的需要。过去,乡镇(街道)普遍面临“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执法困境,对发生在辖区内的部分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影响了治理效能。通过依法赋予乡镇(街道)部分行政处罚权,使其权责相匹配,能够更及时、有效地处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法行为,回应民生关切。
三是优化完善前期改革成果的需要。我市自2023年起已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宛政[2023]10号)。此次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近两年实践运行情况,对赋权事项进行优化调整,旨在使赋权事项更贴合基层实际承接能力与实际需求,实现赋权事项的精准化、科学化动态管理,确保改革持续深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