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发改数据〔2025〕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职教园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6月20日
南阳市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积极构建主体活跃、支撑有力、开放创新的数据产业生态,加快培育壮大全市数据产业,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五聚五提”,发挥我市丰富的数据资源和广阔的应用场景等优势,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的新质生产力。围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要素市场发展、产业生态构建、多元主体培育、基础能力建设、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加速推进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促进我市数据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数据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打造3-5个特色鲜明的数据产业集聚区,引进和培育50家以上数据骨干企业,开发100项以上典型数据产品和服务。到2029年,全市数据产业生态更加完备,数据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涌现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成为全省特色鲜明的数据创新应用先行区。
二、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一)扩大数据资源供给能力。开展全市公共数据治理行动,推动数据精准治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高价值公共数据清单,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数据管理部门和首席数据官,提升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按照市场化规则开发利用数据。开展企业数据资源调研工作,摸清企业数据资源底数。推进大中小企业数据资源融通发展,支持行业企业向产业链中小微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以建设省级数据标注基地为契机,着力打造高质量、高价值数据集。围绕畜牧养殖、高标准农田建设、果蔬菌种植、月季种植等方面,打造具有南阳特色的现代农业高质量数据集。立足我市防爆电机、光学器件、汽车零部件、纺织服装等特色优势产业,构建具有行业优势的先进制造业高质量数据集。面向社会信用、气象服务、公路安全、医疗健康、商贸流通、中医药、文化旅游、玉石玉雕、地理信息、低空经济等领域,强化场景需求牵引,深度挖掘应用场景和数据潜能,聚力打造具有区域优势的高质量数据集。到2027年,构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3个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在智能养殖、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领域多元化应用,大力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新业态。聚焦交通、政务、教育、金融、先进制造、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城市管理、商贸流通、社会信用等领域做强做优垂类大模型,深度挖掘各类数据资源,推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到2027年,打造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20个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探索建设企业、行业、城市可信数据空间,深化场景应用驱动。鼓励在光电信息、防爆电机、汽车零部件、绿色食品等领域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吸引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资源,打造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在医疗健康、智慧养老、文化旅游、智慧物流、商贸流通等领域建设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促进数据资源畅通流动和高效配置。探索开展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行业数据、企业数据融合应用,支撑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到2027年,建设可信数据空间3个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繁荣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五)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坚持“一数一源”,健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研究出台南阳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发布高价值公共数据清单。支持市级实施机构发挥功能,培育更多公共数据开发主体,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根据省出台的数据资源登记规则,一体化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登记管理。到2025年底,实现3-5个产品和服务上线登记交易。(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精准匹配数据产品供需对接。积极参与省数据交易体系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和产品供需对接机制。鼓励各类数据产品进场交易,畅通用户反馈和迭代优化渠道。适时设立南阳数据流通交易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全国性数据流通交易业务,探索跨区域数据登记、数据市场交易、流动规范互认、数据知识产权互认等合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探索形成数据确权定价机制。针对各类数据要素特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再分配调节机制。对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经营性产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鼓励企业和个人数据采用成本定价、收益定价、协商定价等多元方式定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数据产业多元主体
(八)培育发展数据资源企业。推动数据富集企业向数据资源企业转型发展。鼓励企业挖掘内外部数据,创造新的业务范围和增长点。鼓励行业企业、平台企业将数据业务剥离,设立专门数据公司。支持数据资源企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整合治理,向外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到2027年,力争培育30家以上数据资源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着力发展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据技术企业成长壮大,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治理和管理全链条提供专业服务。重点扶持一批从事行业数据挖掘和开发利用的数据应用企业,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引导网络安全企业扩大经营范围,创新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转型数据安全企业。聚焦智算中心、数据空间、数据即服务(DaaS)等数据新基建项目,培育数据基础设施企业。到2027年,力争培育20家以上数据服务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增强第三方机构服务能力。围绕数据经纪、数据托管、交易代理、培训教育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服务型数据企业,开展专业化服务。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提供资产识别、计量、入表等数据资产化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数据保险、数据信托、数据资产抵押融资及证券化等金融服务产品,提升数据金融服务水平。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和规范,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到2027年,力争第三方服务机构达30家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财政局、人行南阳市分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精准招引数据企业。制定数据产业图谱,支持各县市区丰富企业招引政策,建立招商清单,明确招引对象,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推介活动。探索以“数源+算力”招商,加快汇聚数据产业生态链。招引行业大模型企业、知名数据企业、数据研究院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南阳数据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分支机构、合作研发或远程服务。(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良好数据产业生态
(十二)统筹数据产业布局。在中心城区南阳现代服务业务开发区率先布局数据产业核心区,大力发展数据资源、算力服务、数据安全、人工智能等产业,推进数据资源和数据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南阳智慧岛、白河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成为数据标注、数据应用、数据服务等专业园区。支持各县市区立足产业基础和数据资源,布局建设数据产业园区,构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一区多园”产业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发展数据标注产业。按照《南阳市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先行先试)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等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围绕数据标注产业生态构建、能力提升、人才培育和场景应用等方面,大力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到2027年,数据标注量达1亿条以上,打造6个以上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培养标注人才3000人,引育标注上下游企业50个以上,实现标注产业产值达2亿元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数据赋能行动。实施数据赋能千行万企专项行动,聚焦现代农业、智能制造、智慧物流、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依托可信数据空间、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等开放、开发应用场景,促进应用创新和产业融合。围绕政务服务、城市和乡村治理、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创新推广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数据企业积极开发教育、养老、医疗、出行等产品和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开放协同发展。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产业链接,紧盯数据产业领域领军企业产业布局和专业领域,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促进技术、人才、产业、投资等战略合作,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强化与市外数商企业对接联系,建立跨区域数商、第三方服务机构库,推进数据基础制度、流通交易、标准规范等互认互通。鼓励企业使用创新技术服务南阳数据开发,打造适应本地的数据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开拓数据产业共赢生态。依托各类协会、产业联盟和电子商会等行业平台,为数据企业提供信息交流、人才培训、政策宣讲等服务。指导成立南阳市数字经济产业协会、数据产业生态联盟等行业组织,营造百花齐放的产业生态。(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
(十七)注重数据技术创新发展。围绕数据采集、整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应用等关键环节及重点领域,编制数据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清单,联合驻宛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数智技术专项研发和融合创新。加大与数据科学领域“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力度,联合行业企业,聚焦数据技术、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探索设立新型研发组织,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协同创新共同体。(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双千兆光网接入能力,加速5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5G-A网络试点城市建设。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规模化智能算力中心,为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和数据产业发展提供算力支撑服务。鼓励各类有算力需求的主体,加强与省算力调度服务平台对接,以算力租赁、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算力,探索建立跨地区算力调度网络传输、算电融合、运营服务等协同机制。到2027年,全市算力规模达到3000PFlops。到2029年,全市算力规模达到10000PFlops。(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数据安全治理。落实国家、省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推广国产化商用密码技术应用,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建立数据安全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鼓励数据企业加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深化信创产品和服务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中应用创新,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相关企业参与有关数据标准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数据产业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全市数据产业发展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结合发展实际,制定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发展数据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金融、技术、人才等各类要素保障,形成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产业生态。运用各类政策性金融工具和产业基金支持重点项目和试点建设。强化技术支撑,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信可控可溯源。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建立数据产业人才库,加强校企合作,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高水平数据人才队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南阳市分行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数据供需对接、产学研对接、产业招商等活动,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数据产业发展。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提升各级数据干部业务素养。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典型案例、产品服务、创新成果等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全市大力发展数据产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