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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0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2024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批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5〕20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2024年度
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
批复的通知

新野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5〕804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2024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建新区面积0.4555公顷,其中农用地0.4555公顷(耕地0.4555公顷);拆旧区使用2019年8月通过市级平台购买的内乡县宅基地复垦券(B类)0.4555公顷(其中:耕地0.4555公顷)。

同意你县征收集体农用地0.4555公顷(耕地0.4555公顷),作为新野县2024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你县要在项目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依规备案,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拆旧区后期管护,确保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坚决遏制拆旧区复垦后的耕地“非农化”、严控“非粮化”,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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