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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6-00002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内乡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5〕195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内乡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内乡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内乡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内政土〔2025〕24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内乡县马山口镇河西村集体未利用地1.3958公顷,共计1.3958公顷(无耕地),作为内乡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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