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阳市新城区规划(2025—2035年)的请示》(宛自然资文〔2025〕18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新城区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指导我市新城区规划建设的重要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抓好人口集聚、城市建设、产城融合等方面工作,处理好“人、城、产”三者之间的关系,高标准建设,做到吸引人、留住人和服务人,加快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新区示范样板。
三、你局要会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宛城区政府及市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以及对详细规划的传导工作。要精准施策,完善配套措施,加快建设健康养生、生态宜居、商务空港、高铁新城四大功能组团,统筹推进中医药、月季、航空等特色产业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为新城区规划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施时不得随意变更或违反。若确需调整,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