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再升级 助力安居更暖心

发布时间:2025-12-22来源:宜商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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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精准施策,修改完善《南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宛公积金〔2025〕49号)。本次政策优化聚焦便民利民,其中一项核心惠民举措便是: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初次申请时限,由原来的三年放宽至五年。


政策核心:时限延长,惠及更广


原政策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需在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三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这一时限延长至五年内。此举充分考虑职工在购房过程中的实际资金安排需求,为职工家庭提供了更充裕的时间窗口,有效缓解了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尤其有利于购买期房或需要进行中长期资金规划的职工,确保更多缴存人能够充分、便捷地动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安居。


服务升级:流程优化,便捷高效


围绕此次政策调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步优化服务流程,致力于让好政策更快、更好落地:


线上线下,同频办理:符合条件(购房五年内)的职工,可通过“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零材料”、“零跑腿”提交提取申请;也可携带相关材料至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线下窗口办理。


材料精简,一步到位:中心进一步梳理简化购房提取所需材料清单,推进数据共享。职工办理时,材料更简,流程更优,体验更佳。


精准解读,畅通咨询:各服务窗口、咨询热线及线上线下操作指南已同步更新政策知识库,确保为您提供准确、清晰的解答和指引。


配套举措:多管齐下,全面保障


除放宽购房初次提取年限外,宛公积金〔2025〕49号文还包含一系列配套服务举措,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


强化租房保障: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住房的提取支持力度,简化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手续,助力住有所居。


优化还贷服务:持续完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方式,鼓励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切实减轻每月还款负担。


深化“智慧公积金”建设:拓展更多业务“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利用大数据赋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服务承诺:用心用情,惠民有感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此次政策优化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始终把缴存职工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每一项惠民政策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每一位缴存职工都能感受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的温度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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