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推行“评定分离”改革 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发布时间:2025-12-11来源:宜商南阳

分享:

“评定分离”是招投标制度改革的重要切口,旨在解决传统“评定合一”模式中招标人权责不对等、专家裁量权集中等问题。“评定分离”是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与“定标”作为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向招标人推荐不少于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通俗一点讲,就是“专家评标不定标,业主定标不评标”。从全国看:“评定分离”发端于深圳,早在2011年,深圳已推行“评定分离”改革新模式,为后续全国推广提供了实践基础;从全省看:“评定分离”西峡首开先河,在县级层面全省第一个探索推行评定分离,采取流程再造、软硬共建、权责重构等举措,努力构建公平透明、高效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新生态,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上三级相关部门好评。


流程再造,构建交易新模式。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指引,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大量调研市场主体和部分招标人代表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改革,结合西峡实际,率先在全市出台《西峡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分4个部分27条,从评标、定标、监管等方面明确了各市场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为扎实推进“评定分离”明确了制度遵循,打破了评标专家“一锤定音”的传统评标方式。


软硬共建,打造定标新途径。中心设立专用定标室,配备办公和监控设备,制定完善《定标室管理制度》《“六色马甲”现场管理制度》,定标委员会成员通过门禁系统进入,全程明辨标识、录音录像;‌依托“市县一体化平台”,优化升级“定标决策系统”,‌从预约定标场地、组建定标委员会到生成定标报告,实现‌全流程线上操作。‌支持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核查随机法‌三种定标方式,招标人可根据实际将定标方式写进招标文件,供投标人和行业监管部门掌握动态。


权责重构,形成监督新秩序。“评定分离”的本质是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将“评定分离”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审议事项,对整个招标和定标过程负责,提高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决策质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推行“评定分离”新模式,实现了招投标领域权责对等,分权制衡。招标人通过民主程序择优,从源头杜绝了招标人“明招暗定”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评而不定,减少了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降低了专家被围猎风险,防范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定标决策系统”实现了交易过程全公开,在线监管全覆盖,电子档案全留存。智能化的深度嵌入大幅提升了腐败行为的发现和查处效率。截至目前,西峡县累计实施“评定分离”项目56个,总量居全市第一,成交金额11.06亿元,中标企业98家,交易项目实现“零质疑、零投诉”。“评定分离”新模式扩大了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机会,缩小了垄断性腐败空间,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优化了营商环境。自新模式推行以来,外地企业、中小企业投标率均达100%,外地企业中标率达56%,中小企业中标率达100%。在刚刚公布的2025年上半年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交易中心牵头的5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西峡县“评定分离”得到了各级高度评价。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以《西峡:查改治一体推进构筑“阳光交易”平台》为题予以刊发;南阳市发改委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中称:“西峡的先行探索,为南阳市‘评定分离’的实施提供了有力实践支撑”;2025年6月11日,“评定分离”做法经县、市纪委和省纪委推荐,在中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