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告知书
〔2025〕1159号
连X中:
你不服卧龙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南阳市卧龙区XX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于2025年10月10日收悉。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征求意见稿属于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广泛听取意见的一种形式,属于过程性行政行为,不对外发生效力,不会对你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的行政行为。你本次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受理范围。如对卧龙区人民政府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对卧龙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感谢你对南阳行政复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