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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告知书 〔2025〕1096号

发布时间:2025-08-1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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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告知书

2025〕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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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5月28日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收悉。

向信访部门反映情况的行为属于信访行为,被申请人作出的《信访处理意见书》是对信访反映事项作出的答复。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对该处理意见不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申请复查,对该信访答复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复议范围,不符合复议受理条件。南阳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地点在南阳市信访局,建议你向南阳市信访局提交相关材料。

综上,你本次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不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

特此告知。

感谢你对南阳行政复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年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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