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告知书
〔2025〕1087号
张X托:
本机关于2025年8月4日收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送的你对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方市监处罚〔2024〕XXX号)不服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你对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以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方城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方城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为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您可邮寄相关材料至方城县人民政府或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方城县凤瑞路266号,联系电话:0377-67XXXX57。
特此告知。
感谢你对南阳行政复议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