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5〕1035号
申 请 人:徐X信,男,公民身份号码41XXXXXXXXXXXX0036
地 址:邓州市XX大道X号河南省XXXXXX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邓州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黄登科,任市长
申请人对邓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编号:4113XXXXXXXXXX50)不服,于2025年9月2日以邓州市人民政府为复议被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经调解,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