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宛政复终止〔2025〕1032号
申 请 人:王X顺,男,公民身份号码41XXXXXXXXXXXX8279
住 址:XX县XX镇XX村XX路XX号
委托代理人:樊X坤,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顾 理,任主任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不服,于2025年8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审查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