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作为解决价格争议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于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调价格之争、解民生之忧”为核心理念,坚持创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建设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有力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显著贡献。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成功调解363起价格争议纠纷,涉及金额127万元,其中两起行政调解案例入选“河南省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十大典型案例”,成为全省价格争议纠纷矛盾化解标杆和南阳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县。
提升站位优机制
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将提升政治站位与优化工作机制紧密结合,首抓认识深化与体系构建,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中心充分认识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对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意义,始终树立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以及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转化为具体行动的理念,并将此项工作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使其成为检验工作效能、为民服务的重要标准。
二是建立调解体系。坚持制度要完善、业务要全面、价格要靠谱、形式要多样的原则,依托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党支部成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业调解工作组,负责对接社区和有关部门,形成合力,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坚持打造深度“价格调解”合作模式,成立“法院+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纠纷调解室,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模式,全面铺开方城县价格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强化与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基层工作站现场调解—认定中心研判调解一法院诉前会商调解”三级联动机制,实现调解过程“灵活高效、入情入理”,让价格争议在“源头化解、分层处置”中高效解决。
打造队伍强能力
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将队伍建设作为提升调解能力的基础工程,聚焦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提升,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调解员的解纷能力。
一是加强调解业务学习。按照“学练结合”模式,采取政策与实践双轨学习、流程与实战双向打磨的措施,扎扎实实练“内功”,把调解工作站作为业务延伸的主阵地,把业务培训作为工作站“重头戏”,不断为工作人员“加油充电”。定期组织全县价格调解员开展调解专业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和调解创新案例,解读国家最新价格调整政策,开展调解员工作交流;结合基层调解试点,梳理形成“受理一调查—调解—归纳”标准化工作流程,为规范化调处价格争议纠纷提供清晰指引;拟定《方城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办法操作手册(试行)》,为规范化调处价格争议纠纷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创新开展“案例模拟调解”活动。选取物业收费,商超等高频争议类型,设置“买卖双方激烈争执”、“证据不全难认定”等复杂情景,组织调解员进行全流程模拟调解与深度辩论,在“实战推演”中检验政策运用、情绪疏导、矛盾化解能力,让“人人参与调解,人人都是调解员”的理念落地生根,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日常,推动调解水平从“能调解”向“调得好”跃升,促进整体业务向精、准、深迈进。
三是深入研判带动能力提升。针对案情复杂、专业性强或矛盾尖锐的重大价格争议,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以案件为契机,牵头组建由价格认定人员、行业专家、法律工作者构成的专项调解团队。研判中团队成员充分展现专业素养,价格认定人员结合市场数据与成本分析提出基准参考,行业专家从实务角度解读行业惯例与合理区间,法律工作者则厘清权责关系与合规路径。通过多轮观点碰撞与案例比对,团队成员在交流中拓宽思路、凝聚共识,不仅形成兼具专业性、公平性与可操作性的调解方案,更在实战中实现了经验共享与能力传导。此举不仅有效破解复杂争议难题,更构建起“在研判中学习、在协作中成长”的良性机制,有力提升了调解队伍应对重大纠纷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准。
畅通渠道提效能
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将畅通调解渠道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关键抓手,通过延伸服务触角、优化衔接机制、构建联动网络,全面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一是下沉基层现场调解。聚焦通信、物业、商超、景区、医疗等价格争议高发行业,设立16个基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每个调解工作站配备2名调解员,中心指定1名价格认定监测人员作为工作站联络员,确保“小纠纷有人管,大争议有人帮”。聚焦小额、简单争议,力争“当场受理、当场化解”,让“小站点”发挥“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如:为更好提高商业美誉度,解决好买卖关系,在区域性明星连锁企业方城县大裕城成立了“价格争议协调小组”,组建了“裕客隆大裕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微信工作群”,通过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拉近企业与顾客的距离,从而大幅提升了企业的信用度。
二是诉调对接无缝衔接。依托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搭建的“总对总”平台,建立县发改委和县法院“线上+线下”协同机制,线上通过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实时流转、调解结果互认,线下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价格争议诉前调解室”。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派驻调解员赏驻县法院,对起诉前的价格争议进行前置调解。对调解未果但有诉讼倾向的争议,衔接法院诉前调解平台,通过“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调解不成不脱节、司法程序快衔接”。通过三级机制的协同运转,让调解资源得到最优配置,纠纷化解时效提升40%以上。
三是纵横联动织密网络。纵向构建“上联市价格认证与监测中心、中联县内多部门、下联乡镇职能机构”的联动体系,使调解工作直达乡镇(街道),确保争议化解“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实现联动联调“零缝隙”对接;横向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实现司法与价格认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通过建立多渠道联动沟通机制,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提供高效运行机制,让每一起价格争议都能得到及时响应、高效处置。
活用技巧化干戈
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将创新调解方法作为有效化解矛盾的关键支撑,针对不同类型纠纷特点,灵活运用多种调解策略,切实提升矛盾化解成功率与群众满意度。
一是情理法融合调解。秉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理念,通过情理法交融,促成双方和解。如:处理某项物业服务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时,方城县某小区业主因对物业费上调不满,从而与物业公司引起纠纷,调解员一方面认真倾听业主诉求,耐心向业主解释物业成本增加原因(如人工费用上涨、设备维护更新等),以及根据物业管理价格政策、物业服务合同等,使业主明白了物业费调整的合法性,该小区物业费得以顺利调整;同时又提醒物业公司应遵守提升服务质量的承诺,至此该价格争议及时化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多面结合调解。针对矛盾尖锐的价格争议纠纷,初期采用“背靠背”调解稳定情绪,后期组织“面对面”调解达成共识。如:方城县某景区因餐饮价格引发纠纷,调解员首先与游客和景区餐饮商户进行了单独沟通,初步了解双方立场和诉求,及时稳定各方情绪,避免直接冲突;待情况掌握后,组织游客和景区餐饮商户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结果,既保障了游客权益,又维护了景区商户经营秩序。
三是专业知识调解。针对专业性强的价格争议纠纷,方城县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调解,提升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增加价格公共管理领域的政府公信力。如:一些复杂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纠纷,邀请医疗领域专家、医保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调解,从专业角度解读医疗项目成本构成、收费标准制定依据等,帮助患者理解收费合理性,促使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提升价格透明度,化解专业性价格争议纠纷,更好地促进了医患关系。
注重宣传创环境
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更多企业、群众了解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及时将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期。组织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在学校举办价格知识讲座、模拟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场景等,向师生普及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学生价格维权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和价格认知;在企业组织价格政策培训会议,为企业管理人员解读价格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提升企业价格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向居民和群众宣传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意义、方法和途径,提高公众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价格法治环境,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方城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将在省、市两级价格认定机构的指导下,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高效化解矛盾形成闭环。加强部门之间联动,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规范纠纷流程管理。建立重大疑难事项专家会商制度,鼓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价格争议纠纷案件研判制度。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能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是一门需要综合协调和专业技能的“艺术”,针对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组织多样的、具有针对性的、专业的培训,使其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邀请来自不同行业的权威人士担任第三方的角色,给予有效的专业指导,使得调解过程更加公平、客观、有效。
三是加强宣传,促进价格认定工作开展。广泛宣传价格认定机构的职能和重要性,强调价格认定机构是政府设立的单位,认定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开展资产价值认定以及其他经济类价格认定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利用传媒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借鉴,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报、网、微、刊、端”全媒体平台传播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国家和省价格认证规章制度,提高公众对价格认定工作的了解度和信任度,为长期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