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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5-00157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镇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5〕154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镇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
批复

镇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镇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镇政土〔2025〕25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镇平县晁陂镇1个乡镇,街南村等2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4.3826公顷,其他农用地1.2028公顷,共计5.5854公顷。作为镇平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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