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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5-10-30来源:新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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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满志展、郑清平、王飞、孟中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范胜,县政府副县长罗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艳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24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 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2025年上半年争取政策性资金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新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对法官依法监督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对检察官依法监督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新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在分组和联组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提请会议的议程进行了认真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满志展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新程开启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对未来五年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县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各工作组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学细悟、快速行动、对标对表,精心策划宣传报道、生动展现实践成果、不断推进实践创新,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满志展强调,要拉高工作标杆、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履职的主动性、发言的针对性,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和专业知识学习,积极参加调研活动、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切实将审议过程转化为凝聚共识、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全面提升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聚焦“十五五”时期新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找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项盘点、全面梳理、深入思考、前瞻谋划,以只争朝夕、永不懈怠的奋斗精神敢于作为、勇于监督,推动各项战略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野实践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拟任职人员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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