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人民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5〕732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1.7773公顷(其中:耕地0.6908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267公顷,共调入用地1.8040公顷(其中:耕地0.6908公顷),作为渑池至淅川高速公路淅川至豫鄂省界段大观苑互通调整工程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你县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690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