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7来源:
主要职责:负责为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保障;承担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及现场核查督办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导检查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导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电话:0377-6302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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