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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5-07-29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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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轻罪治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机制协同、资源整合、职能延伸,推动形成“检察履职+综治联动”的闭环治理模式,实现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推动轻罪案件高效办理

该院将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与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结合,对危险驾驶、邻里纠纷类轻罪案件,由检察官联合网格员开展“释法说理+社区见证”,在积极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犯罪嫌疑人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悔过自新,自愿认罪认罚。今年办理轻微刑事不起诉案件20件22人。

完善资源整合,实现繁简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简案办理团队”,负责对认罪认罚的轻罪刑事案件进行快速办理,联合法院速裁法庭在综治中心建立“一站式”办理通道,对事实清楚的轻罪案件,由综治中心协调当事人所在社区提供“居住证明”“表现证明”,缩短社会调查周期。今年通过该模式集中审理案件142起,平均办案周期7天,平均每起案件庭审用时不超过10分钟。

统一案件标准,筑牢制度根基。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公安机关针对实践中常见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以及其他情节较轻的盗窃、故意伤害等轻罪罪名,统一类案证据和不起诉标准,并通过综治中心为基层调解员、网格员提供标准化的法律指引,避免“同案不同办”现象发生,提升综治中心矛盾化解的公信力。

同步开展民情疏导

该院实行首访包案与综治信访联动。落实院领导首访包案制度的同时,将信访案件纳入综治中心“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对刑事申诉、赔偿争议等案件,由承办检察长联合综治中心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开展“公开听证+现场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来,领导包案化解的4件首次申诉案件,均实现案结事了。

检调对接与综治平台融合。搭建“人民调解委员会+检察院刑事和解室+驻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各街镇调解室”综合调处平台,与综治中心的“一站式”平台形成功能互补,由检察官、人民调解员、乡贤代表、网格员组成“轻罪调解团”,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办理的同时开展民情疏导。建立“控申+刑检+民行”内部协同机制,对因案件导致当事人生活困难的,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被害人急难愁盼,避免“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同时向综治中心推送救助线索,由综治中心协调多部门救助,形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就业扶持”的递进式帮扶链条。

构建源头治理新格局

该院与县司法局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对不起诉案件逐案审查是否需行政处罚,推动“不刑不罚”向“罚当其责”转变。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意见,并向综治中心通报案件情况,由综治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行刑衔接联合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防止轻罪人员脱管漏管。

提升“府检联动”效能。将轻罪治理工作纳入“府检联动”工作要点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核体系,实现由检察机关“单一协调”向综治中心“统筹治理”升级,在制定《轻微刑事案件一体化调解办法》时,明确综治中心在调解资源调配、后续跟踪回访中的职责,形成“综治统筹、检察负责、部门协同”的治理闭环。

推动成果转化。通过对同类型进行复盘研判,分析轻罪治理薄弱环节,推动检察建议与综治措施精准对接,实现刑事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型。该院在办理城乡客运汽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发现运力不足、风险意识较低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联合综治中心督促相关部门科学调配和增开客运班次、班线,缓解学生上下学乘车压力,该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十佳轻罪治理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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