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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5-0008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5〕86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南阳市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宛龙政土〔2025〕21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转用龙王沟风景区建设发展中心吉庄村集体园地1.2505公顷、林地0.93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4公顷,共计2.1860公顷(不涉及耕地),作为南阳市2024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订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区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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