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夏季,高温天气增多,为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市人社局采取多种措施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压实各级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改善劳动条件,调整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完善并落实高温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和高温津贴支付办法,最大限度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带来的伤害。
二是要求用人企业完善防护措施,落实高温政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发放时间为6月-9月。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保障合法权益。市人社局充分运用媒体、网站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防暑降温、休息休假、落实高温津贴等有关规定,加大对建筑、交通、物流、电力、通信、环卫、餐饮等行业企业高温作业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检查力度。依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窗口、12333咨询热线,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高温津贴发放产生争议的,全市各级劳动仲裁机构要简化优化办案流程,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按有关规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