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切实巩固和增强行政诉讼“两降一升”良好态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持续提升,5月7日,宛城区召开府院联动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冀守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峰主持会议,区司法局、区法院及涉诉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点评了全区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情况,对行政诉讼败诉、未出庭应诉单位进行了约谈,被约谈单位作了表态发言,逐案剖析原因、总结问题教训并明确整改措施。同时涉诉单位对未审结案件进行预判评估并汇报采取化解措施、化解推进情况以及生效判决履行情况;区法院分管负责同志、行政庭庭长、主审法官“面对面”对行政诉讼案件发案、审理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并对败诉风险突出、协调化解复杂的未审结案件进行争议实质化解指导。
会议指出,行政诉讼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手段,是对政府权力的有力监督,也是依法行政的“试金石”和“助推器”。各级行政机关要深刻认识行政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精准有力的行动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一是要加强源头治理,减少行政诉讼发生。各级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理念,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二是要坚持非诉与诉讼机制有机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落实好行政调解“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共享、联合培训、案件会商、协同化解、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多方良性互动,推动各方力量职能协同、解纷方式有序对接,正确把握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原则,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消除在前端,切实从源头减少行政案件增量,主动化解“减存量”。三是要加强府院联动,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2025年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提质增效年”,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做到应出尽出、有案必出,坚持把府院联动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要深入学习《宛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引》,精准掌握行政诉讼规则和沟通技巧,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真正做到庭前“研透案情”、庭中“敢言善言”、庭后“总结经验”,既做到“出庭出声”,更追求“出声有据、出彩有方”,以专业素养展现法治政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