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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5-0007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撤销四棵树乡设立五朵镇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5〕19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召县撤销四棵树乡设立五朵镇的通知

南召县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南召县撤销四棵树乡设立五朵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25〕24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南召县撤销四棵树乡设立五朵镇,实行镇管村体制。五朵镇行政区域为原四棵树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不变。

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律的要求、规定和程序,做好撤乡设镇过程中相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请在行政区划变更批复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并上报完成情况报告。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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