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少年审判工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
庭前把脉。在办理涉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时,法官注重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和成长环境,切实做好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成因分析报告。法官直接联系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了解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庭前与未成年被告人沟通,了解其犯罪动机、思想动态,加强内心确认,把准案件脉络,切实掌握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并为后期的帮教工作奠定基础。
案中教育。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邓州市法院少年审判寓教于审,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推行“圆桌审判”,营造温馨、和谐的审判氛围,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人的紧张和抵触心理,帮助失足少年早日回归社会。在法庭教育环节,由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联合帮教,引导未成年人辨别是非,正视自己的行为,勇于改过自新,鼓励其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
庭后帮教。“给自己的一封信”是邓州市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实施“三书一卡一封信”制度中的一项内容。“三书”即未成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社区矫正承诺书、缓刑期间承诺书;“一卡”是记录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父母的联系方式的卡片,及时更新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持续开展帮教活动;“一封信”是未成年被告人给未来的自己写的一封信,这是约束,更是约定,鼓励未成年人向善、向上、向好。
邓州市法院还开展判后跟踪与帮教工作,2024年以来,开展青少年延伸帮教工作102次,帮助多名青少年复学和走上工作岗位;开展5次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共计12名被告人接受心理帮助。
多元普法。2024年以来,邓州市法院共计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15份,向邓州市公安局、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发司法建议5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2024年以来,邓州市法院45名法官担任6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共计开展110余次法治宣传活动。“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法治副校长将工作中办理的案件和学生成长的实际情况有效结合后进行授课,有近3.5万名中小学生参与进来,有效增强了邓州市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
该院创立“邓护花开·穰和万家”法治宣教品牌。2024年,该司法品牌被省教育厅评为“终身学习品牌”,被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为2024年社科普及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