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公开 > 其他法定信息 > 政府文件 > 宛政土 > 2025年
分享:
索 引 号 N001-01-2025-00065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5〕68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南召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南召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政土〔2025〕16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转用南召县石门乡等2个乡镇石门乡岳沟村等5个村岳沟村雷庄组等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0.5961公顷、草地0.2888公顷、其他农用地0.0454公顷,共计0.9303公顷,作为南召县2025年度第四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资源部门拟订的农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定时限内向省自然资源厅备案。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相关推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