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5来源:南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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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和依法治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有力保障了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连续年荣获“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优秀单位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1.推动全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一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挖掘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月15日、1月18日,南阳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查摆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二是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周口市项城市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和《省纪委关于我省部分地区长期存在统计数据不实问题的通报》精神。11月4日、11月15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内容。市委书记王智慧、市长路红卫提出要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建立健全全链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责任体系。三是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统计法治工作情况。7月21日、7月22日,市委书记王智慧、市长路红卫分别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市统计局的统计工作汇报。

2.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落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自觉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坚决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推动南阳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制定印发了《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共召开党组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问题3次、学法4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法4次。先后召开7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2024年共审查3批11人。建立常态化审核机制,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

     二、开展统计“利剑”行动

 市统计局强化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统计法治“利剑”行动,严格数据质量把控,持续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氛围。

1.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营造防惩统计造假的浓厚氛围。4月23日,在全市党纪学习教育集中研讨班上,南阳市局就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进行了专题交流。6月19日,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及统计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2.积极贯彻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组织开展《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改,并做好文件贯彻落实。印发南阳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对《意见》在全市的贯彻执行进行安排部署。12月9日,举办防惩统计造假专题辅导讲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红波以《学习贯彻刚性制度,坚决反对统计造假》为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详细讲解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河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重点内容。

3.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利剑”行动。切实把巩固提升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作为年度统计工作重点,2024年全市统计工作会议提出实施统计“利剑”行动。7-9月期间,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对卧龙区、新野县、内乡县三个县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共316家)、全部投资项目(共520个)开展了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联合市商务局对卧龙区南阳和林石材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

4.积极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追责问责工作。敦促邓州、唐河、新野、淅川、镇平、宛城等6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召开防治统计造假专题民主生活会。南阳市局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了镇平县统计数据失实情况。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扎实开展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整改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河南省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豫办发电〔2024〕1号)要求市统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针对反馈的问题和任务清单,认真进行了整改,高质量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

2.认真组织省委巡视南阳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收到省委巡视南阳反馈问题关于“政绩观存在偏差——统计造假屡禁不止”问题后,市统计局坚决扛稳整改责任,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落实整改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通过巡视整改,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得到了省统计局的充分肯定。

3.持续完善“三公统计”制度。为规范统计系统权力运行,加强统计风险防范,积极推进实施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统计改革,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统计数据审核认定工作,修订完善了各专业“三公”统计方案并印发实施

    、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1.研究制定《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结合重要工作部署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学法10余次推动将法律法规纳入支部、党小组学习计划并贯彻落实。

2.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4月1日,南阳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乡森走进南阳市委党校,以《新形势下统计法治及统计基本知识解读》为题,为2024年春期6个主体班、280余名学员做专题报告,详细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业务素养,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3.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意识组织多种形式培训,先后举办16次专项培训,累计培训900余人次,覆盖市县乡三级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企业,有效提升了全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统计意识。7月底,在全市统计系统发放《统计警示教育手册》530册,通过对部分统计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统计法律底线及法律责任的学习教育,进一步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4.结合“9.20”“12.4”“12.8”集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9月20日,在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广场进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制作两个宣传展板,发放200余份宣传页;12月,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河南省统计局发起的宪法、统计法知识竞赛,全市统计人员共参加300余人次。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累计发布学习宣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章16篇。12月9日,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乡森在《南阳日报》上发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阳实践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的署名文章。

5.结合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开展法治宣传。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

 、存在的问题

 1.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有待持续纠正。有些单位在起草文件时仍将统计局作为完成一些经济指标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2.统计执法力量不足。部分县区统计执法人员较少,不能满足一般统计执法检查要求。

 3.统计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公布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4.服务型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服务型执法工作推进不平衡,指导不够到位,安排多,检查少。

 5.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宣传方式简单,内容不够丰富多彩;传统宣传方式多,运用新媒体宣传不够。

 六2025年的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改革部署,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制度规定,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2.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制定2025年法治宣传计划,对法治学习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微宣讲,走基层”和“送法进企业”活动,推进法治宣传向企业和基层延伸。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适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探索数据质量核查与执法监督相结合的新形式,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

 4.持续提升服务型统计监督检查水平。认真学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吸收先进经验,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5.严格落实学法用法规定。贯彻落实任前考法、任上学法、年终述法制度;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每年自学时间不低于36小时。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2025年,市统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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