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授权我市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机构的请示》(宛交〔2025〕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精神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4年第17号令)相关规定,授权你局作为G3613洛阳至内乡国家高速公路(南阳段)、郑州至南阳高速公路南阳段、南阳至新野高速公路、沈丘至卢氏高速公路方城至南召段、淮滨至内乡高速公路桐柏至邓州段五个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你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