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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001-01-2025-0004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南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标  题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南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文〔2025〕12号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作为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授权我市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机构的请示》(宛交〔2025〕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精神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2024年第17号令)相关规定,授权你局作为G3613洛阳至内乡国家高速公路(南阳段)、郑州至南阳高速公路南阳段、南阳至新野高速公路、沈丘至卢氏高速公路方城至南召段、淮滨至内乡高速公路桐柏至邓州段五个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

你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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